開放申請項目:申請114學年度修讀輔系/雙主修/輔修 |
線上申請期間: 2025-05-07 09:00 ~ 2025-05-29 17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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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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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本校學生(不包括研究生、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學生、延長修業年限學生)得自每學年度第二學期申請次學年度加修一個雙主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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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本校學生(不包括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學生、延長修業年限學生)得自每學年度第二學期申請次學年度加修一個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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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本校日間學制學士班三年級(建築系四年級)以下學生得自每學年度第二學期申請次學年度加修一個輔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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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申請為輔系或雙主修之學系,不可再申請為輔修;申請為輔修之學系,不可再申請為輔系或雙主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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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輔系、雙主修線上登記申請後,自 114 學年度起具有修讀資格, 相關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以 114 學年度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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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|
輔修線上登記申請後,自 114 學年度起具有修讀資格, 相關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以其畢業審核學年度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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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|
大陸地區學生申請輔系、雙主修,須於教育部核定當學年度得招收陸生輔系、雙主修之校系範圍內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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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|
研究所學生可申請同級或向下一級學制之輔系,唯非所有研究所都有招收輔系,申請前請務必先向相關系所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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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|
放棄輔系、雙主修、輔修資格:須於申請修讀滿一年後方能放棄資格,並應於規定時間內上網申請放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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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|
校際輔系/雙主修申請及放棄皆需填寫紙本申請表並經兩校簽核,無法採用線上方式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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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 |
申請修讀與申請放棄之日期請參閱本校行事曆。
其他相關規定,請詳閱註冊課務發展中心網頁「相關法規」/ 「學籍業務相關」之「淡江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」、「淡江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」、「淡江大學跨領域專長課程實施要點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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